哈市将设230个社区诊所 医保起付降20%双向转诊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7年12月19日 黑龙江新闻网-黑龙江日报 侯文琰

  用三年时间,哈市将构建起满足居民健康需求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到2010年,哈市8区和3个县级市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30个,逐步纳入医保范围,个人起付标准将比定点医保医院降低20%左右。这是记者18日从哈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15分钟走到社区医院

  政策:

  原则上1个街道办事处设1个覆盖3~10万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人口不足3万人的街道办事处,可合并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按照居民从住所步行15分钟就可到达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要求,在偏远居民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

  解读:

  据哈市卫生局局长慕莹介绍,到2010年,哈市将新建89个(8区77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1个(8区2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8个(8区48个)。2008年完成13个(8区)中心和21个(8区18个)站建设任务,其余在2009年和2010年完成。所有城区居民在社区可享受到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双向转诊需患者签字

  政策:

  实行社区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度,2008年,在城市低保人员中开展医疗救助社区首诊制试点工作。探索实行医疗救助对象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的双向转诊制度,即社区将疑难重症患者及时转诊到大医院,大医院及时将恢复期病人转回社区。

  解读:

  双向转诊上转患者实行社区首诊医生负责制,并对转诊患者实行连续性管理,追踪问效;下转患者实行对口医疗机构主管医生负责制,指导制定康复和连续性治疗方案。患者转诊时需要填写一张“双向转诊卡”,上面除病人基本资料外,还包括中心和医院的诊治经过、诊断,连续治疗方案等内容。病人转入或转出必须自愿并签字同意。同意转诊后患者持转诊卡及病情证明材料到转诊双方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进入转诊医院。

  社区卫生医疗机构上转的条件包括:临床各科系的急危重症;难以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重大伤亡事件中,救治能力受限的病例;急性传染病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例等;医院下转的条件包括: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的病例;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和连续性治疗的病例;诊断明确且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老年护理病例;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等。

  医保起付标准降20%

  政策: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适当降低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的起付线和自付比例;探索降低由大中型医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下转患者的个人住院起付线标准的办法,逐步将部分慢性病治疗项目纳入统筹金支付范围。

  解读:

  据介绍,今后哈市将不断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办法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对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治疗的,个人起付线标准要比同类医疗机构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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