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通报三起违规采血案 涉案血头被判刑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7年07月11日 星辰在线 李萍

昨天上午,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毛群安通报了最近卫生部查处的三起违法违规采血(浆)案件。其中,广东省揭阳市中心血站违法违规采血涉案血头被分别判处6个月至1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揭阳市中心血站站长被免职。

  毛群安称,最近卫生部会同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分别对山西省方山县单采血浆站、湖南省娄底市紫光新化单采血浆站和广东省揭阳血液安全事件等三家采供血机构违法违规采血(浆)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向全国卫生系统通报了有关结果。

  卫生部要求设置有单采血浆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三项监管制度和措施。一是建立单采血浆站监督公示制度,在2007年8月30日前应要求单采血浆站设立监督公示。

二是建立对单采血浆站执业活动的视频监视系统,在2007年10月30日前,在所有单采血浆站的办卡室、采浆室等关键部门安装摄像头,实现采浆过程的全程视频监控。三是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逐步建立计算机网络监管平台,实现对所有采供血机构的远程动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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