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山西省物价局发布信息,从12月1日开始,山西省对氨溴索等51种共418个规格的药品限定了临时最高零售价。51种药品中,包括国家未公布价格的药品和已公布价格的补充规格品,限高后的价格降幅最高达60%。 据介绍,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凡药品通用名称在政府定价范围内,只是改变剂型或盐基、酸根的,均属于政府定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省内外生产企业原在山西省以市场名义公示其价格及以前在山西省公示过最高零售价格的药品,一律废止。对招标采购的中标零售价格如低于本次公布的药品,中标药品零售价不得上调,如低于中标零售价的,要严格按照本次公布的药品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