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药报福建讯 日前,由福建省纠风办牵头,省物价局、卫生厅、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了《2006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这是福建省为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实施意见》规定,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的实际加价率控制在15%以内,医疗机构购进价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不得超过75元,中药饮片加价率控制在25%以内。同时,拟在部分省属医院开展“分类打包,公平竞价”试点,降低药品虚高定价。《实施意见》还要求各部门要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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